南方鑫利: 南方鑫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5 10:52:34 点击次数:146
南方鑫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5 月 13 日 第 1 页 共9 页 基金名称 南方鑫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鑫利 3 个月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70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鑫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南方鑫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5 月 16 日 注: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其中:2025 年 5 月 16 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进 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 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 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其 中:2025 年 5 月 16 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第 2 页 共9 页 年 5 月 22 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进 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提前结束或延长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限。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 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第 3 页 共9 页 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 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 权利。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 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收取不高于 1.5%的赎回费,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N≥7 日 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第 4 页 共9 页 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 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一、基金转换费用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 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 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 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 5 页 共9 页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转换费用规则计算举例 下面以投资人进行甲基金与乙基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说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收取费用参 照上述计算规则,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 费率执行(其中 1 年为 365 天)。 甲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费率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M<100 万 0.80% 申购费 100 万≤M<500 万 0.6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A 类份额 N<7 天 1.50% 赎回费 N≥1 年 0% 申购费 无 - N<7 天 1.50% C 类份额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0% N≥30 天 0% 乙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费率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M<100 万 1.80% 申购费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A 类份额 N<7 天 1.50% 赎回费 N≥2 年 0% 甲基金 A 类份额与乙基金 A 类份额的转换说明如下: 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M)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M<100 万 1.00% 份额持有时间(N): 甲基金 A 转 乙基金 A M≥1000 万 0 30 天≤N<365 天:0.50% 第 6 页 共9 页 N≥1 年:0%; 份额持有时间(N): 乙基金 A N<7 天:1.50%; 转 -- 0 7 天≤N<365 天:0.50%; 甲基金 A 1 年≤N<2 年:0.30%; N≥2 年:0%;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 元,本着有利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 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甲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说明如下: 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M)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甲基金 C M<100 万 0.80% 转 100 万≤M<500 万 0.60% 0 甲基金 A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甲基金 A 转 -- 0 0 甲基金 C 理的、并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并且基金管理人已开通该两只基金份 额的转换,具体可转换基金可以咨询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 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 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点限制的,则需遵相关限制,具体见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约定。 书》及其更新的约定。 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 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第 7 页 共9 页 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 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 售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鑫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南方鑫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 第 8 页 共9 页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9 页